2006年12月11日星期一

我们正在浪费百姓的“常识资本”

潇湘晨报专栏
(深圳警方成公关成功,广东媒体已经不得报道此事,可能接下来的时间内,全国范围的媒体都会接到类似禁令)

我们正在浪费百姓的“常识资本”
连岳
    11月29日,深圳福田警方以公开示众的方式处理上百名妓女嫖客,十多天来,我最想等到的消息始终没有出现,那就是福田警方或相关责任人出来给公众道个歉,不指望鞠躬下台——毕竟当公仆的机会挺宝贵的——至少也鞠个躬吧,说,对不起,我们做错了,坏了我们国家人权记录的清誉。
    遗憾的是,没人出来亡羊补牢。我们能看到的只是公众的震惊,从并不精通法律的一般网民到上海的律师,直觉或专业的角度都很明确地得出了结论:福田警方的做法不仅违反我们自己的法律精神,更是大规模侵犯人权的野蛮事件;这种只发生在人类残暴时代的事情,本来应该成为历史陈迹的。这事件之后,多数人体现出来的善意与文明,让人看到了民智开化的程度,游街示众在几十年前,还是大家喜闻乐见的斗争方式,现在已经普遍为人所厌恶。
    也就是说,随便找个人去福田警方话事,不敢保证他会清廉公正,至少他知道这种示众法是吃力不讨好的老土做法,不可能为自己的政绩加分。文明的常识普及很难,经常是进二退一,缓慢得让人绝望。你看公众对游街示众、人格羞辱的反感,以为我们似乎学会了尊重基本的人权,平常得像初中生知道重力常识一般,可是福田警方偏偏就给来个高调的公开示众,沿用的还是那个老一套,不外乎把你从人格上搞臭、把你的尊严撕毁给你看。心高气傲的老舍就过不了这一关沉湖自尽的。大众认知与警察行为的极度背离,对公众信心的打击可能不小,原本还以为自己呆在一个和谐文明的社会,醒过来发现根本不是这么一回事——初中生发现自己的科学老师完全不承认重力,热情在于教授如何烧烤女巫;这两者的沮丧程度可能大致相当。
    纵使得到文明的常识很难,但是中国的老百姓还是相当努力的,不给国家增添负担,自己拼命求知,稍微有点先进思想的地方总是会聚集着一群人,情景就像是那些示众的妓女嫖客边上有千把闲人伸长脖子围观,境界大不同,但是热情是一样的,这使中国的百姓阶层积累了足够的常识,这种“常识资本”如果能够释放出来,国家的文明程度可以一日千里,至少不会有开大会侵犯人权的低级失误。这种失误竟然发生,而且决策过程一路绿灯,想必是经手的所有人都觉得利国利民利己——这足以反衬出决策者文明常识的匮乏,同时老百姓的“常识资本”也在白白浪费。官员与百姓沟通渠道不通、语言与知识体系不同,双方鸡同鸭讲,一方正儿八经地闹笑话,一方苦中作乐地看笑话,行政资源与常识资本就这么空耗掉了,还有什么事比这个更可惜?
    2005年9月1日,全国主要媒体都在头版报道了巴格达因谣言有炸弹而踩蹋死亡近千人的惨剧,只有深圳的一家主要媒体在头版头条自豪地做了一条新闻“深圳是个有文化的地方”,其胆识与眼光非常人所能及。我相信深圳市民作为整体,无论你用什么衡量标准,受教育程度也罢,见识也罢,都处于全国领先地位,问题是,如果市民的文化无法让官员们有文化,那他们就会在有文化的百姓面前做许多没文化的事情。



Posted by rosu at 09:09:03 | Permanent Link | Comments (6) |
评注
1 - 咦?广州已经禁言了吗?真是速度,走在全国前列呀。 (Comment this)

作者: 韦小宝 at 2006/12/11 - 09:23:03
2 - 很多城市已经向深圳看齐了,郑州也开始公审了!
见http://nausea.tianya.cn (Comment this)

作者: 闹心中国 at 2006/12/11 - 10:12:03
3 - 身处深圳,深感其辱。

也许深圳的经济是比较好的,但深圳的媒体却是最落后的,版面上永远都是正面的、和谐的新闻,哪怕一丝的良知都没有。
从来不看深圳报业集团的报纸!哪怕公司免费发来看的!

 (Comment this)

作者: OmegaLee at 2006/12/11 - 11:42:51
4 - 常识资本,有意思的提法。我以前始终疑惑,那些老百姓都知道的常识,当官的怎么就是不明白,很长一段时间之内,我都不敢相信他们是真的不明白,直到事实累计到了让我不得不相信。 (Comment this)

作者: jj at 2006/12/11 - 12:02:54
5 - 钱列宪的
某报评论版编辑原则http://www.sohoxiaobao.com/chinese/bbs/blog_view.asp?id=544022 (Comment this)

作者: 无名的 at 2006/12/11 - 15:14:18
6 - 刚刚开了部门会议,一肚子郁闷,就看到这篇文章。呵呵,我们要求年底的时候公开反省自己这一年的不足,听上去倒和公开示众有点像哦。前一段我们这边无条件要求员工熬夜加班,大家很气愤,事后领导居然要我们写个人反省报告,说自己为什么不愿意奉献和付出,然后要在大会上作发言。大家都很恶心,很抵触,感觉跟公开示众没什么两样。好在后来估计领导也觉得有点过分,这事就不了了之了。现在又跳出来要搞这个,是不是所有当了领导的都喜欢员工对她敞开心扉,然后在公开场合把自己骂得狗血喷头就舒服呀。完全是变态虐待狂。更可气的是,每年算工作量都不一样,今年从100万字突然变到240万字,今天还突然说某一部分不能算。气死人。

别说道歉了,人家心里没准觉得自己做得多对呢。以前我还对这些人抱有幻想,觉得他们是不好意思承认自己的错误。后来我才发现,其实不是,这些人还真认为自己做得是对的。从根上说,这种人从来就没有平等的观念,就没有把别人当人看,而是当狗看,当机器看。所以把狗拿来当街示众,当然没有错了。把机器通宵用着,也是应该的嘛。没准人家还觉得自己很高尚,做了造福于人民的事情,人家还很委屈,为什么大家都不领我的情呢。至少我们领导就是这样,让你们加班熬夜通宵是给你们机会学习,不让你们交学费就够好了,还要什么加班费?有时候连饭都不给吃的。半夜回家打车也不报销。可见这些人心目中,完全认为自己是在替天行道呢。

气愤之极,说得颠三倒四,迟早要疯掉。以剥削为荣,以平等为耻,说得就是这帮蠢货。 (Comment this)

作者: 以加大剥削为荣 at 2006/12/11 - 16: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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